Episo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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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微型小说)by 娄岩(平凡往事)
做你的情人,没人比我更适合。因为只有我懂你灵魂和肉体里面的需要,这一点在你的下意识中,总能明白无误地知会我。
记得那年冬天你受到委屈后,一个人躲起来哭泣,恰巧被我遇见。我没有像别人那样劝慰你,只是把你带到一家舒适的馆子里吃了顿热气腾腾的中餐,然后又带你去看了场3D电影。临分手时,你突然说想吻我。我委婉地拒绝了,不是害羞,而是没有心里准备,也怕亵渎了你。那时我毕竟还是个已婚男人,而你经历的最浪漫的事情也就是看过几本爱情小说和虚构题材的电影。如你说的不假,连男人的手你都未曾牵过。
我能读懂你,包括你的肉体和精神。我能感觉到你的需要,但还必须克制,所谓关心则乱,这才是最要命的。每次在你渴望的眼神下,我都貌似浑然不觉。但还是看得到你内心的失望和懊恼。而每每为掩饰而不得不借故离开你时,我都在暗暗地骂自己浑蛋。
我努力疏远你,不接你的电话,即便偶然性不期而遇,也是避重就轻,敷衍过去,这应该就是善良。
这样过去了三年,我们总算“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一个幼稚的大男孩找上门来,说我剥夺了他的爱情,理由是看到了你许多与我的浪漫文字。气极败坏的无理取闹让我突然有了种占有你的冲动。于是我约你去了我离婚后剩下的唯一财产,一个120平方米的房子里。先是在一醉方休的意念下狠狠地糟蹋了自己一番,然后和你翻天覆地般爱了一次。
五年漫长的生离死别,你音信皆无,我以为你已经彻底忘记我了。你却突然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不容分说地对我说你要我做你的情人。那晚你留下没走。。。。。。
又是三年,你给我发了个邮件,内容简约,大概意思就是说那晚你快乐死了。我没回复,半年后就传来了你的死讯。
你在千山的最高峰上跳下去了。是一个往山上送货的农民发现了你的尸体,那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多年过去了,我忘记了许多东西,但想象中你纵身跳下去的情景却以假乱真地纠缠不清。
现在我真不知道如何来纪念你的爱情和邀请我做你的情人时的眼神。你在那个冰冷的世界里过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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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tan episo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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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 (微型小说)by 娄岩(平凡往事)
晓明已经很久没做梦了,许是那颗浮云般的客心终因回到祖国温暖的怀抱而踏实下来的结果。在国外呆了十多年几乎没有一夜不在梦里,而这种变化时常让晓明下意识地和他的健康状况联系起来,就像因嗓子不适而感到不安一样。时间一天天在忙碌中过去,那种具有强迫症的潜意识也开始慢慢地淡化,毕竟没有明显病变的迹象。而就在晓明的内心趋于平静时,她却意外地再次出现在晓明的梦里,并理所当然的唱起了主角。
或许是因为感情的事经历多了,她带给晓明的感觉已经远非曾经那般惊艳和心悸。但这突如其来的偶遇所带来的美好依然像甘泉一样涓涓流淌在晓明的心田里,让乍寒的秋夜,变得温暖如春。
突然,晓明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他才意犹未尽地接起电话。
一看号码,晓明立即感到像吃了只苍蝇般恶心,是法院催他去上庭,当然是关于他离婚的案子。
“见他妈的鬼!”
晓明在心里狠狠地骂了句便扔下手机,复回到原先的睡姿,温暖的被窝依旧让他眷恋,但却无论如何也走不进刚才的梦境。更令他感到沮丧的是,就连她的模样此刻也变更的模糊不清。依稀中他只能回忆起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但即便如此,晓明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仿佛正被一只温柔的手所牵引,执着地奔向他向往已久的伊甸园,他甚至没有片刻去思考正在离婚的现实。难道这是一种巧合?
这么诱人的美梦竟出现在最不想面对现实的时候,何况他和她之间的一切,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梦里根本就是一种奢望和自说自话。但这梦,还是让晓明感觉到不一样的欣慰和温馨,让他可以暂时麻木因离婚带给他的痛苦和烦恼,胆大妄为的不去理会出庭的传票,虽然她充其量也只能算作他的初恋。但如果此刻有人问晓明他这一生还有什么未了之事,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想最后再见她一面。尽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见面的意义是什么,也不奢望会有奇迹发生,但不见到她却绝对是他这辈子的遗憾。
晓明这一天都过得非常之美好,他突然发现虽然几十年过去了,她仍然能带给他无比的喜悦和快乐。远非男女间原始的性的冲动,而是一种如沐春风般美妙的感觉。
晓明没有理睬法庭的传唤,不是因为惧怕什么,对他这样一个将生死都看得很淡的男人,别说是面对和一个不爱的女人的离婚案,就是为他认为值得的事情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他只不想破坏此刻的心情,仅此而已。晓明相信自己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就为了她能带给他的喜悦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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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星高远,风平月含情。雁群凄婉去,谁共天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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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0614040102wke2.html
温柔是把双刃剑(微型小说)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谢谢!
一个女人爱的有多么疯狂,不爱就有多么的疯狂。当你享受爱带来的温柔时,也要想到不爱的决绝。
这是凡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忙音很久才若有所思地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凡的情人虹是个穿制服的,因为长期受环境影响,为人处事相对死板。凡却机关,学校和商场的人生都经历过,行事不拘一格,喜欢天马行空,自由自在。尽管如此,两人的共同点还是很多,比如都是性情中人,善良,相对单纯,又都有些理想主义,追求真善美。再者就是出身背景有许多相似之处。只是文革时,凡因家庭受到一定的冲击,给原本幸福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养成了他叛逆的性格。
两人认识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凡看到虹的第一眼就认定虹是他的女人,同时虹也深深被凡的才华所吸引。两人一见如故,没有经历任何挫折,甚至好事多磨都没有就爱上了。
凡从颐指气使的太太身上得不到的所谓女人固有的温柔,在虹身上都得到了。所以曾几何时,凡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之一。几年相处下来两人的感情由熊熊烈火一样的如漆似胶,到像炭火似的温暖,都是水到渠成般的自然,仿佛上辈子就注定了的缘分。
凡和虹刚好时,凡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许多关系还没有理顺。他把虹当成知己,推心置腹,遇事总喜欢第一时间和她分享。在虹的帮助下,短短几年,凡克服了种种困难,事业上风声水起,成绩斐然。
就在两人的感情貌似也越来越稳定时,发生了一件事情。虹单位的领导,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翩翩君子,一夜间成了罪犯,而且犯罪手段极其残酷,恶劣。而直接原因就是情杀!虹先是错愕,困惑,接下来开始审视自己的感情。痛定思痛,最后决定割舍她和凡之间好了多年的关系。于是虹就在电话里毅然决然地对凡说出了她的决定,像扔张废纸一样把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的凡从天堂打入了地狱。
凡怎么也想不明白,几分钟前他还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如何瞬间就变成最不幸的人了呢?
如果没有体验过幸福的滋味,也许不会有遗憾,因为对幸福无知,但经历了又失去才是真正的痛苦。凡此刻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这会儿,凡一定和所有受伤的男人一样,躲起来自己疗伤去呢。不信,我们一起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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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虚构微型小说)
湖光明岸柳,夕照惹相思。相约不成行,闲聊梦已痴。
当我的目光在你消失的背影里不再潇洒,随之而来的便是阵阵的空虚感。我躺回原处,把手伸向被你的身体温暖过的地方,想再次感觉你的存在。但目光中的真实又是那么残酷地让我从恍惚中清醒。突然,两行清泪顺着我的脸颊缓缓流下,在洗浴中心昏暗的休息大厅内悄然无声地倾诉我尚在混乱中的意识。
刚发生的一幕幕又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我们很熟吗?”游离的目光粉饰不了你的不自信。
你在千方百计地寻找未经矜持就妥协了的平衡点,就为了过自己这一关。但你毕竟不是那种善于算计的世俗女子,未免显得矫枉过正。
“陌生让人有求知的欲望,不是吗?索性你就把我当成陌生人好了。”
我试图让一切变得水到渠成,就说服自己,冷静下来,应对你最后的抗拒。
我无意间瞥见你浴衣敞开的领口处裸露出的,便有种魂不守舍的不自在。我不假思索地伸手把你下垂的领口向上拉了拉,让诱惑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妈的,鬼才相信坐怀不乱呢!孤男寡女,又离得这么近,难免不让人心猿意马。”
反正我此刻不想被你诱惑,更不想被可望而不可及的残忍折磨。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赴约,我不是个随便的人啊!”
你还在那里为纠结而情不自禁。
“是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和随便扯不上关系吧?”我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刻意轻描淡写地带过。
你笑了笑,便沉默下来。但你的美丽被昏暗的灯光灿烂得无与伦比,我几次冲动地想去握住你近在咫尺的的手,但最终却把手臂转向背后。还是给理智一点尊严,我对自己如是说。还好,你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我的刻意,否则我或许会无地自容。
异性间的彼此欣赏会让精神愉悦,而一见钟情往往和肉体的需要成正比。看似漫不经心的闲聊,竟然几次让我浑身战栗。我不是那种怕事的人,但在大庭广众之下除了克制和压抑自己外,又能怎样呢?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初心,原本以为把最好的东西与你分享,却弄巧成拙,让彼此第一次约会就直面底线被突破的境地。一个成熟的人,总会顾及到他人的感受,想到与人方便。尤其当对方是女性时,尊重应该首当其冲。难道不是吗?
吃饭的时候,我们相对而坐,我终于可以旁若无人、肆无忌惮地直视你。你的目光游离,且飘忽不定。我们谈的话题很少接近我们约会前敲定的主题,即有关你读我文章的心得。可能是心中有鬼,所以才有了这会儿的东拉西扯和言不由衷。也许是两颗心还没有ready就突然走近的猝不及防,抑或是对世俗有所忌惮,总之不是那种成熟和深思熟虑的结果!
时间在看不到日出日落的封闭式休息大厅中飞逝,这也是我平生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体会最深的一次。
你走了,把我的快乐定格在你的回眸一笑中。我突然开始忏悔,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背叛了自己的需要,还一味地敷衍你。不仅浪费了如梦佳期,也让我深陷遗憾和自责中,让转瞬即逝的美好像个男人手指间的烟头,渐渐燃尽灰飞,朦胧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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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女色
(下集)
水清不望有鱼陪,满目葱茏美色追。
情在自然潇洒去,功名不使烂漫回。
那天,韩雪提出让安骑自行车带她,起初安觉得有些荒唐。但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再说安心里一直觉得对她有所亏欠,于是就答应下来。安特意从公司的雇员那里借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载着韩雪在通往郊区的林荫小路上,时而慢时而快地散播浪漫的种子。
由于好久没骑车了,起初安觉得屁股有些痛,但他很快就被韩雪的温柔化解了,反倒和她一起兴奋起来。韩雪坐在后座上像只快乐的小鸟,笑声不断地从她嘴里银玲般地摇晃出来,她还用一种很感性的语调自言自语道:
“此刻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事后,韩雪告诉安,当时她就是这样感觉的,因为她怎么也不敢想象,安这样一个大公司的经理会和她一样疯狂。
她突然从后面紧紧地抱住安,同时把头贴在安宽厚的脊背上。安感到十分惬意,并有些飘飘然。被一个自己欣赏的女人喜欢,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他们回到安的办公室楼前时,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了。大楼里空无一人。在寂静的走廊里,他们似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一种渴望,不,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原始的欲望,在安的身上像太阳一样冉冉升起。当他们走进安的办公室后,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和从前不一样了,他们怎么也不能像过去一样从容和自然。安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身子深深地埋进椅背里。而韩雪则像一只家猫似的斜倚在拐角处的长沙发中。
沉默,死一样的沉默,只有座钟的滴答声在空气中张扬。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韩雪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哀求道:“抱抱我好吗?”
她看安没有反应,就继续说:
“就一下好吗?”
安默默地走到她身边,看着她被欲望涨红的双颊和在紧闭的眼睑中抖动的睫毛,慢慢俯下身子。安清晰地感觉到韩雪游丝般吐纳的气息,当两个人的嘴唇即将黏在一起的瞬间,安突然僵硬在那里了。他似乎犹豫了片刻,旋即重新挺直了身子,回到了座位上,接着用一种冷冷的音调从牙缝里吐出三个字:
“你走吧。”
韩雪浑身颤栗着,绝望和泪水写满在她的脸上。她紧紧咬住嘴唇没有让自己哭出声来,她的心在流血,脑子一片空白。女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当她决定把自己无偿地交给一个男人时,却被这个男人无情地拒绝。
“别忘了锁门。”
安从肺腔里挤出一句话就出去了,把韩雪一个人扔在了一个冰冷的世界里。韩雪觉得自己的身子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仿佛掉进了一个无底洞。。。。。。
她有些虚脱,浑身冰冷,额头上和腋窝下不停地有汗水渗出。她不知在沙发里蜷曲了多久,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撕心裂肺的哀鸣挟带着对爱情绝望的愤懑,在空旷的房子里回荡着,透过墙壁向外辐射着她近乎疯狂的绝望。直到打经老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上楼来,一边喊叫着,一边敲门时,她才止住了哭声。
这就是她要的结果吗?从那天起韩雪发誓她决不再爱这个男人,哪怕是逢场作戏也好,她要报复这个把她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感情残酷地揉碎又踩在脚下的男人。。。。。。
从此他们很久没有来往,安甚至没有给她一个解释。
十年以后的一天,安主动打电话给韩雪,两人在一个幽静的咖啡馆里见了面。韩雪突然发现她一点也不恨眼前这个她原以为早已忘记,甚至曾经绞尽脑汁报复过的男人,她应该恨他,却恨不起来!
有些东西已事过境迁,谁也不想再去触摸它了。在经历了多年的生活磨砺之后,他们都心如止水。人总是要变的,环境把人驯服后,就是为了让人越来越规矩地活着。。。。。。
当年安还是个理想主义者,另外他对韩雪所做的一切和付出虽然心存感激,但自己做人的底线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在处理个人感情问题时,安一向步步为营,很少主动,也从不放纵人性中的软弱。这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不伦不类,说穿了就是利益共同体,而不是狼狈为奸地去做道德上的掘墓人。安不想打破这种利益上的默契和平衡,更何况他早就把他们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思想上的朋友和事业上的伙伴,而不是一个满足欲望的宣泄对象。
安遵从于道德,做了伪君子,却不知道是否伤了一个女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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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女色
(中集)
栩栩往事已成真,历历轮回汗湿身。
南雁初归天又雪,熏风沐雨却逢春。
古人云:“好色不淫真君子”,是男人,都希望找一个漂亮的女人结婚,这是人之常情,当然日久生情也是有的。
安所在的外企,对于外貌很挑剔,甚至在招聘规则中,就作为入职的条件明文规定相貌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这多少带有歧视性的规定不知是哪个假洋鬼子得势后偷偷加上去的。安这样想,但也认为抛开歧见不说,对业务员有形象要求是必要的。当然作为业务员,综合素质也非常重要。业务员是公司的一面镜子,客户往往会在和业务员的反复接触中决定对其公司产品的取舍。
招聘工作结束后,最终留下来的6名业务员,全部被送到公司在广州的总部培训。但上岗后并不理想,首先阅历不够,经验不足,处事机械和不懂得灵活应变。而他们却有着许多年轻人刚步入社会时的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为是和幼稚。
为此安很苦恼,这也许是为什么他的脑子里经常会出现韩雪的身影。安想给她打个电话,约她出来吃顿饭,哪怕只是聊聊天也好,但都因为忙而错过了。安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用户网络,几乎被新来的业务员们的愚蠢弄得支离破碎,他不得不像女娲一样到处补窟窿。
这天外面突然下起暴雨,安难得留在公司里没出去,他正在仔细审阅秘书送来的去国外培训客户的名单以及行程安排。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下号码,不熟悉,一定是什么人打错了,他习惯性地合上手机。过了几分钟,秘书进来说有个不愿意留下姓名的女子要他听电话,说有重要的事情要谈。他示意秘书把电话转进来,是她,安的第六感官抢着发了言。
“我是韩雪。找你好难啊,出来一下好吗? 我有重要的事情要与你谈。要不,你到君安酒店来,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安看了看地上的座钟,时间是11点,于是对着话筒说:
"好吧,半个小时后见。"
他换了套休闲装,就叫上司机送他去酒店。外面雨下得仍然很大,路上积满了水,汽车在水中慢慢地行驶,溅起的脏水像开花似的粗暴地打在行人身上,引来一片叫骂声。但这一点也没有影响到安的心情,他意识到有什么好事正在悄悄地向他走来。凭感觉,韩雪做事是有分寸的,如果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她是不会贸然约他出来的。
到了离酒店还有几百米远的地方,车子突然熄火了。这时雨已经停了,安让司机先找个地方吃饭,再去修车,他办完事后自己打车回去。
“有事电话联系。”
安扔下一句话,推开车门,见积水已没过轮胎,犹豫了一下,就脱掉鞋子拎在手里,卷起裤腿,在浑浊的积水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向酒店方向走去,还好这里离酒店非常近。
到了约好的包房,安只突然觉得眼前一亮,韩雪今天完全是一副邻家女孩的打扮,言谈举止也一反往常那样矫揉造作,显得自然清馨、谦恭温婉。她看到安一副狼狼狈不堪的样子,莞尔一笑,立即上前来从安的手中接过公文包,又关切地说: “快把裤腿放下来,不然会着凉的。”说完蹲下身去,伸手去帮安把挽起的裤腿放下来。
安赶紧向后退去,
“别这样,还是我自己来吧。”这种事除了妈妈,安怎么好意思让外人做呢?!
安一坐下,韩雪马上挨过来。
“还没有点菜吧,你看着点吧,别客气啊。”看得出安此刻的心情不错。
“那我就不客气了,反正今天你得好好表现,不然就对不起我了。”
点完菜,趁服务员出去的空档,韩雪收敛起笑容,一脸严肃地对安说:
“总行的主管下个月要来省里检查工作,到时候我来安排你们见面。届时省行和市行的一把手都会宴请他,我保证到时宴会桌上有你的位子。”
安听后半信半疑,他们之间不过是一面之交,而且自己多少还有点对不住人家。如今韩雪送这么大的礼给他,怎能不令他吃惊?
安在机关和商场上混了这么久,见识不能说不广,但如此慷慨和诚信的人却未曾见过。安迅速扫了眼一脸平和的韩雪,以他阅人无数的经验看,韩雪不像是在撒谎。对了,利益,一定是有所图,想到此安纠结的心反倒完全释然了,于是用一副从容不迫的口吻说:
“好啊,谈谈你的条件吧?”
“聪明,不点就透,我当然有条件,事成之后,我要5%的利润。我要上下打点,当然这里也包括我的付出。即使没有单子,也是你们做的不到位。但你还是认识了总行和省市行的头头们,这对你公司的未来发展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所以还是要罚你连续请我吃一个月的饭。”
这些对安而言,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于是安半信半疑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表态。
“别担心,一周一次不过份吧? 当然对我来说多多益善,呵呵。”韩雪接着说。
“胃口不大么,我给你6%,并正式聘用你为公司的顾问。至于吃饭嘛,也不是问题,只要我时间安排的开。”
韩雪笑得一脸灿烂,“其实你不给我钱,我也不会怨你,只是以后别总用轻蔑的眼光看我就是了。”
“我有吗?”安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你坏。”韩雪说完,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满足。
安今天很高兴,破例喝了一大杯扎啤。吃过饭,两人又聊了些与公司无关的闲话,安掏出钱包准备结账。韩雪却一脸不舍地说:
“再陪我坐一会儿,就一会儿行吗?”
安不忍心拒绝这不算苛刻的请求,于是有些慷慨地说道:
“好吧,但时间不能太长啊,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呢。”
“谢谢安总,给小女子薄面。我来点歌,我们一起唱几首歌吧?”
“随你。”安摆出一副随遇而安的样子。
韩雪先点了一首《在雨中》,她说她要唱男生,让安唱女生,安用默许表明了态度。
在唱到,“在夜里我吻过你”时,韩雪用几乎燃烧的目光意味深长地盯着安的眼睛,安不禁一阵心猿意马,他读懂了她的暗示,但表面上还是一副高高在上、不为所动的样子。内心却似冬眠的种子,在女人咄咄逼人的温柔中悄然复苏。安虽然神志有些恍惚,但意志力并未消磨殆尽,他努力让自己从混乱的思绪中挣扎出来,狠下心,对韩雪的儿女情长视而不见。虽然安有些醉意,但还是能掂量得出轻重来的。他不想因贪图一时快乐,而延缓自己实现梦想的节奏,而要想成就事业,必须先过美色这一关。
“病从口入,小心肝炎啊。”
安试图用幽默来化解自己的颓势,就在韩雪把头转向别处的一瞬间,安看到了一双蓄满泪水的眼睛,心顿时像被马蜂狠狠地蜇了一下似的。
从表面上看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但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吗?老天知道!人有时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的心。
几天后,韩雪果然没有食言,在她的精心安排下,安如愿以偿地见到了自己想见到的人,而且顺利地和该行建立了关系。韩雪也“意外”地从省行得到了一套两室的房子。
事后,安心里想,韩雪有核反应堆一样的能量,并非完全是女色的作用?一切看似顺理成章的交易,但其背后却隐藏了许多交易以外的东西,一种另类的社会交往和分配形式!
有了上次的合作后,安不再把韩雪当成外人。一有空,她就会来公司坐坐。有时他们也会去饭店享受一下烛光晚宴。韩雪慢慢地在安的心上开垦出一片荒地,并以此作为基础逐步向外扩张,但安始终都把她当成妹妹看,这个界线从来就没有被打破过。安非常尊重她,在安的眼里她很了不起,而且非常智慧,在安遇到过的女人中算是个佼佼者。每当安生意上遇到烦恼和困惑时,总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而她总是有求必应,从不拒绝。她的话并不多,但很到位,因此总能使安烦恼的心情释怀和平静下来。
韩雪教会安在商场中如何运用厚黑学,如何与上层打交道,在许多方面她堪称安的老师。安曾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在他心里,天老大,他老二。可想而知,他能有如此大的转变,是经历了怎样一种心理上的挣扎后,才逐渐改变的。
韩雪喜欢他,这一点安心知肚明。但他一直装糊涂。终于有一天,这层薄薄的窗户纸被韩雪捅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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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女色
作者:平凡往事
注:本小说纯属虚构
(上集)
枕上雨声惊夜梦,落花不倦响更钟。
云成心事蛙鸣噪,雷电婆娑鸟露踪。
如果说认识女人是源于书本,那么勉强谈得上了解女人就是在生活舞台上历练的沉淀了。在国内时,安从未让除妻子外的女性真正走近过自己的生活。经商数年,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虽然他也偶尔出入声色场所,但都只限于应酬的范围,而自己始终坚守的底线从未逾越。安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了事业上,是那种貌似放浪不羁,内心却保守干净的大男孩似的商人。当年的他,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急需业务上能担当的业务人员,于是安责成秘书在省内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聘广告。不曾想当天公司便门庭若市,应聘人员络绎不绝。经过一周的严格筛选,秘书呈上一份六男四女的十人名单,这是从数百人中遴选出的所谓“精华”。
一天,吃过午饭安躺在沙发上正翻看着入选人员的简历,突然秘书敲门进来,说有一位女士非要见他,而且自称是他的朋友。秘书又接着说:
“经理,我看不像。她先说是应聘的,我说招聘截止了,她才说是你的朋友。”
见不见呢?安犹豫了一下便示意秘书请她进来。
朋友?会是谁?说安想见此人,不如说是好奇心作祟。安起身回到桌前,人还未坐稳,便随着敲门声,一个手持大哥大,穿着时髦的女子风一样从敞开的大门刮了进来。安用他阅人无数的目光审视着来人,旋即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此人从未谋面,并非故人。其次,如果不是浓妆艳抹,尚算得上是个美人,且还是个厉害的角色。但安还是觉得被人欺骗了。于是就用略带反感的口吻不耐烦地说:
“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女子回答得极为干脆,一点隐讳的意思都没有。
“那你。。。”
“如果不这样说,您能屈驾见我这个不速之客吗? 我是刚刚才从一个朋友处看到你们的招人启示,就急忙赶了过来,谁知招聘结束了,迫不得已出此下策。还请谅解!”
没等安说话,那个女子又接着说:
“我叫韩雪,安总,您需要我,我自信是最好的业务员,如果合作一定相得益彰。”
韩雪不慌不忙,神色自如地说完了她的来意。一双动人的眼睛却一刻没都离开过安的脸。这种第一次见面就能反客为主,全无惧色的女子,安还是第一次见过,原本是一次例行公事的招聘见面,却显得有些不一般了。
顾盼传情,妩媚动人,话未到神先至,让人很难从容拒绝其提出的任何要求。真是个尤物,我决不能大意,安心里想。
“我不是自吹,我认识许多行业内的大腕级人物,而且不是那种泛泛之交,他们的影响力非常大,这是一笔无形的资产。所以你用了我,就等于有了资源,有了在行业内周旋的本钱。”
韩雪略微停了片刻又接着说:
“在中国做生意,第一是人脉,第二是人才,第三才是公司的实力。我有前面两个优势,你有后者,所以我自信如果我们合作,一定能共创双赢的局面。”
韩雪的每一句话几乎都能打动安,都是他所思所想。韩雪善于察言观色,而且能洞悉人心,又深谙官场厚黑学,知道进退,分寸把握的又恰到好处,既能周全进言,又可保全当事人的面子。总之每次与其谈话,安都能获益匪浅,当然这是后话。
如果韩雪不是如世俗女人一样,手持大哥大,腕上戴着金链子,不是这般浓妆艳抹,安或许会考虑录用她,而且还极有可能让她做业务经理。因为她具备了做一个业务员最好的素质,这是天分,绝非后天能培养得出来的。
只是安一时还未能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中反应过来,如何使用眼前这位不速之客,安也没有完全考虑好。至于如何与这样一位另类,不知底细的女人合作,真的需要认真考虑。但他的内心深处,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安沉思了一下,决定先杀一杀她的威风。
“你的能力我不怀疑,但招聘工作已经结束了。至于你,我会作为特殊情况认真考虑的,我相信我们一定有合作的机会。”
“安总,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就是做成业务后给我一定比例的提成就可以了。”
对于她合情合理的要求,安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然后轻描淡写地说道:“我考虑一下吧。”
安用冠冕堂皇的官话搪塞了她,但同时也为他们以后进一步的交往埋下了伏笔。
在韩雪流露出失望的神色而转身离去的瞬间,安突然萌生了一种连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恻隐之心,但几秒钟后他还是狠了狠心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来。安心想,反正将来的机会还多,而且他相信韩雪是能召之即来的,因为她不是那种冒失的人,能来延聘,一定是经过权衡的决定。安的下意识告诉自己,物以类聚,他们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比如行动上的不拘一格,我行我素,内心里的自信和骄傲。所以他们的故事才开始呢!安告诉自己,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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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何轻狂,淹没日月光。雁归多迷途,踌躇旅更长。山高不见谷,来去皆彷徨。客愁千里外,托梦到故乡。
在大学的校园里,如果说教室是小天地,那么图书馆,阶梯教室就是大天地。不同性别、年级、不同系别、不同年龄的人们都有机会拥有自己自由的空间。每到下课,人们争相涌向那里,就为能得到一个理想的座位。人们的心情就像去朝拜圣殿似的,执着并且兴奋。因为那里有他们渴望的教室以外世界的精彩,他们青春的媚力也可以在那里肆意张扬。有人说,图书馆是阅读与欣赏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温书的同时也可以接触到不同的异性(尽管常常仅局限于四目短暂接触),满足心里的好奇和需要,可谓悦己悦人。不幸的是,大多数时候,理想的位子都被先到者居之,于是就出现了占座这种既不文明又很奇特的现象。
占座可分为明占和暗占。所谓明占,即为明确的对象占座。而暗占,是事先没有预设的目标,而将偶遇变成请君入瓮的角本。占座的手段可谓八仙过海,形式各异,林林总总。有人在桌上放几本书,表明所属,有人将坐垫拴在座位上,更有甚者,干脆将书包锁在凳子的扶手上。。。。。。
起初,我非常厌恶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许多座位因为被占而不能被充分地利用,明明空着,却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蛋糕。我那时才17岁,少年气盛,做事从不考虑后果,凡事率性而为。我和几个年龄相仿的同学商量后决定,在图书馆闭馆前几分钟,悄悄躲进厕所里,等曲终人散时,再出来,把所有上锁的书包,用刀割断拴在扶手上的带子,然后全部扔到窗外。那些丢失了书包的人,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几个回合下来,锁书包的人少了许多。我们为这种恶作剧所产生的结果,着实得意了一阵子,但占座现象,就像流感一样仍然存在着。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件奇异的事情,厌恶的情绪瞬间转变成一种莫名的甜蜜。那天,我无意中走到一张被占的座位旁,有人竟无声地挪走了放在桌上的书包,我会意并有些受宠若惊地坐下来,因为心虚,还有点装,所以根本就没有看清是谁给我让的位置(只从侧影知道她是个女生)。大约过了40分钟左右,我假装矜持地离开了座位。我们彼此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我的心中却充满了甜蜜。从此我默默地期许这样的事情能再次发生。幸运的是,这童话般的故事不但继续着,还美丽了我三年寂寞的校园生活。以后我又厚着脸皮去她那里蹭过几次座位,但也只是实在找不到适合的座位时,才肯去她那里揩油。我虽然愿意坐享其成,但我虚伪,也不想多攒下一笔人情债。
她似乎从不介意我的做作,总是很宽容地对待我的无礼和刻意,有时冲我浅浅的一笑,便又把头重新埋在深深的发际中;有时她只是朝我轻轻颌一下首,然后自顾自地继续温书。
直到毕业,我的所谓骄傲也没有给我和她说一句话的机会。由于种种原因,我对她了解甚微,只知道我比她大一届,是同系同专业的校友,仅此而已。我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开了学校,她的名字,也像刀刻过一样,印在了我的心上。
几年前,我从加拿大回国度假时,突然萌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我要和这个曾为我占过座并带给我许多甜蜜欢乐的女孩见上一面。我向同学打听到她的情况,得知她恰巧就在大学里教书。我欣喜若狂,第二天上午,就赶到系里找她。不巧,她那天没有课,不在系里,我感到很失望,却又不甘心,就问系里的其它老师,得到的回答,却是后天下午再来看看。我情急智生,谎称自己是她的同学,刚从国外回来,并马上就要回去了,拜托其无论如何帮我找到联络她的方法。那位老师犹豫了一下,也许是被我的真诚所打动,最终还是给了我她家里的电话。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了,心想还是别太唐突,就按捺住性子,等到了第二天。那一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上午,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拨通那个被我攥得发皱而且汗渍斑斑的小纸条上面的电话号码。话筒里传来一个似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喂,你找哪位?”当时的我,紧张得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Z在吗?”
“我就是,你是哪位?”
当我报过名字后,我真怕她想不起我是谁,抑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我像个机警的耗子,随时都准备放下电话逃生,但她却迅疾地问道:
“你不是出国了吗?”
“是的,但现在我在国内,我们可以见见面吗?”
我真不知道,这句话我是用了怎样的勇气才说出来的。“好啊。”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们约好,第二天中午在我父母家附近的一家餐馆里见面。我考虑那里离她家很近,离我住的地方也不很远。说实在的,出国多年,我整个儿一个地盲。就这家餐馆,我还是昨天路过时无意间发现的。
当我见到她时,感到很诧异。除了身体略微比从前胖了一点儿,她的样子几乎与在校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只是更加成熟和大方了,当然美丽依旧。除了简单聊了一些离开学校以后的事情,我们谈了许多如何移民加拿大和移民以后的生活,因为当时,她对移民的事情很感兴趣。第二天她在一个温馨舒适的茶馆里,回请了我。那次我们谈得最多的,还是移民的问题, 分别时我们互相留下了彼此的联络方式。
由于忙碌,回加拿大前我们没有再见过面。非常不幸的是,回到加拿大不久我的电话本就找不到了,其中就包括她的信息。两年以后我又移民到了美国,从此,我们彻底失去了联系。后来我听说,她也移民到了加拿大,但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当人们都极尽所能,在人生大舞台上表现自己的时候,她,却一个人低调地隐于闹市的角落里。早已习惯了自以为是的人们,也许根本都不会注意到她的存在。而当你安静下来,让那些纷乱浮躁的思绪慢慢平复时,才会看到,微笑中的她就像荒原中一朵普普通通的蒲公英,在你疲惫不堪的心里静悄悄地开放。此刻,世界上就剩下你们两个人,而她,就是你在这个红尘俗世中最值得信赖的人。
由于认识的问题,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因为错过许多美好的东西而追悔莫及!那些被我们曾经忽视和错过的,往往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现在,真的希望,她能过得很好,而我,在有生之年,也能为她占一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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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惊一笑,泣血成鹊桥。恨海终有枯,情天几风骚。
日低冰雪融,天高听猿啸。心静浮云远,意闲万木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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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少年不钟情?
若能放下,就不是爱情了。感情也是一种物质,是不灭而永恒的。
检讨起来,我的感情生活是从一个虚拟世界开始的。当我用捡来的豆腐渣,一盆一盆地从墙外地方小孩子手中换回一本又一本他从造纸厂偷来,因为是封资修而要回炉的旧书时,有些东西就伴随那些永远都凉不下来的滚烫文字,刻在了我的灵魂上,那是一种纯粹和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永恒物质。
那些年,我不像现在这样厌倦读书,相反却时常会置身于书海之中,在无限的幻想中,移花接木般,陶醉于某个主人公的爱情里。有时是女主人公,有时是其他人,比如一个仆人、一个修女、甚至是一个妓女,如小说《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尽管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更不知道爱除了精神方面以外还有性。但我的情感却莫名其妙,像春风一般时而热烈不羁,时而又平和安静。我在自己搭建的虚拟舞台上扮演过无数个爱和被爱的角色。如《红与黑》中的于连,《飘》中的白瑞德,《罗亭》中的罗亭,《忏悔录》中的卢梭本人,《斯巴达克斯》中的斯巴达克斯,《茶花女》中的苏阿芒,等等等等。随着大量的阅读,我的精神世界日益丰富,感情王国却变得风雨飘摇。原本不知愁滋味、无惧、无畏的我,开始让泪水模糊整页的书扉。有时还茶饭不思,郁郁寡欢,像极了一个失恋少年。有时又意气风发,激情四溢。总之我的感情生活在文字的蛊惑下,裹挟着青春的张力沸沸扬扬,在每个成长的过程中,都涂抹上了重重的一笔。
感动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却至纯至真,是种还没来得及让世俗的不堪玷污的情感。
我的第一份感情就是缘于一份不经意的感动,并因此把游离在虚无世界里的我,不由自主地拉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开始一次似是而非的感情实践。
那是高一暑假的一天。我刚玩完篮球,汗流浃背地走到家门口,碰巧听到了母亲和一个女孩之间的一句与我有关的对话。
先是母亲的声音:
“这孩子总给我惹祸。”
“淘气的孩子将来都有出息,我就最喜欢淘气的孩子。”
多么朴实的直白啊!何况还是出自一个少女之口。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就这么一句在开放的今天极其简单、普通的体己话,竟让我这个涉世未深的大男孩感动不已。随之而起的情绪像一个被贬多时的大臣,突然接到特赦的圣旨一样激动和膨胀。我们那个时代,淘气是要被人歧视和唾弃的,是过街的老鼠。好人好事都没人表扬,别说我一个坏得不能再坏、淘得不能再淘的孩子了。不怕你们笑话,工作以前很少有人表扬过我。许多人或许不知道,大凡淘气的孩子内心世界都很孤独,并渴望得到认可。
她当时也许只是客气,或者是为讨母亲开心。但这却让站在门外的我激动得浑身战栗,片刻就在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支配下转身离开了。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论她是出于怎样一种目的,讲出来的那句肯定我并让我受用终生的话,都足以让我铭记不忘,感激涕零。以前也有人当着母亲的面不痛不痒地表扬过我,但我明白那只不过是大人之间的一种游戏。从我记事起,还没有哪个人这样切中要害,说出如此贴心贴肺的话来。因为淘气总让我在一些场合里感到万分自卑,而淘气的孩子大都有个软肋,即最怕受到别人的轻视,和说一些否定他们一辈子的话,但有些人就偏偏最爱说类似这样的混账话。所以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形,我就偏偏破罐子破摔,虽然有时我也清楚胳膊拧不过大腿,但我可以自以为是地和他们消极抗争。
那天我一个人躲在一个大沙坑里整整躺了一下午,慢慢地消化着被别人肯定的快乐滋味。我从沙坑底部看到的天是那么蓝,那么美。白云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无垠的广遒中为我描绘出一幅幅未来愿景,仿佛一下子让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她哪里知道,就是她的那句话,让我一辈子都把希望的火炬高高地举在头顶。即使是在最困难的情形下,我也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那天我很晚才回到家里,我怕母亲留她在家里吃晚饭,而当时的我根本没有足够的勇气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
她是我在省城时一个大院里的发小,这次她是趁放暑假带弟弟到我们这儿来玩的,就住在我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家。或许是爱情小说看多了,我从小就很害羞,也不善于和女孩子搭讪,尽管我可以打架不要命,可以在男孩中称王称霸。虽然我和她在一个院里住了多年,又在一个幼稚园和小学同班,平时却素无往来。朋友的父亲也是从干校出来到此过渡的。这里原来是训练飞行员的航校,所以院子大得出奇,有游泳池和灯光球场,每家还有自己的菜地和养鸡场,真是个孩子们成长、玩乐的好地方。我和朋友平时好得像穿一条裤子,赶上谁家的饭碗,就在谁家划拉几口,从不分彼此,而且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是形影不离。
自从她来了以后,我却一连几天没有去朋友家玩。我有点妒忌羡慕恨。又不是来看我,凭什么要我先去看她。朋友告诉我,她不止一次地催促他,让他快点带我去见她。而我始终都没有答应。但自从我听到她和我母亲的谈话后,就对自己一直以来的坚持开始妥协了。
正当我犹豫着拿不定主意时,无巧不巧的在路上遇到了正在和朋友妹妹一起散步的她。我想转身躲开,她却大声喊住了我:
“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她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平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竟支吾着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乖乖地跟在她们的后面,俘虏般地去了朋友的家。
刚开始时,场面还是有些尴尬。我提议和朋友下军棋,想以此摆脱我和她见面时的窘迫,也好借机显示自己的才华。她马上附和道:
“好啊,我给你们做裁判。”
下棋时,她总是用她的脚踢我的脚,以此来暗示我进攻或者后退。平时我和朋友对弈,总是半斤八量,那次却大获全胜,三局完胜。幸亏朋友厚道没有发现什么,要在过去我会觉得有些胜之不武。但那次我却非常开心,同时还有些感动。这倒不是因为我连胜三局,而是有一种她的心在我身上的骄傲。从此以后,我天天都盼着能看到她,而且想她时还有些莫名的激动。
暑假飞一样的过去了。每当我想到她很快就要走了的时候,总会有一种淡淡的伤感萦绕在脑海之中,但她还是走了。那天我没有去送她,因为我怕自己会像看小说时那样,忍不住流泪。
两年以后,我考进了省里的一所大学。这时父亲也调回到省城工作,我开心得接连几天都没睡好觉。满脑子想的都是同一件事,从此我又能和她在一起了。由于户口问题,我和父亲先回到了省城,住在部队的招待所里。她很快就得到了消息,第三天就来招待所看我。当她看着我们从食堂打回来的馒头和菜时,自言自语地说了声你们就吃这个呀。从此以后,她几乎每天都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来我住的地方,而且每次都端着一个不锈钢的小锅,里面装的是她亲手做的杂菜肉丝汤。尽管我心存感激,嘴里却说不出一个谢字,但我那时真的很幸福。有时我已经很饱了,但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还是把锅里的汤一滴不剩地全部喝光。那时,我觉得杂菜肉丝汤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了。现在我开始理解元太祖为什么那么喜欢珍珠白玉翡翠汤了,这哪里是什么汤,分明是一种感情上的珍贵的文物!
每天在送她出门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冲动,想上前去拥抱、亲吻她,但我每次都被自己的懦弱钉子般地固定在门的里面。有一次她一离开,我突然发疯一样情不自禁地把脸紧紧地贴在她刚刚坐过的地方,在她留下的体温中体验爱人的感觉,任由感情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受理智的羁束,在想象中驰骋纵横,但这却成了我和她之间这一辈子最近的距离。
后来我们经常在院子附近的公园里散步、聊天,并乐此不疲地絮叨一些让对方感动的故事。她的臂膀经常无意识地碰到我,而甜蜜通过这种近乎无猜的亲密,让我的灵魂随之战栗不已。尽管如此,我们彼此都始终没有向对方进一步表示过什么。我在心里也曾反反复复地想过,是否要向她表明心迹。但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想反正来日方长,等等再说吧。哪知这一念之差,竟让我俩有缘无分,抱恨终生。
我很快上了大学并搬到学生宿舍里去住了,因此我们之间的来往也变得越来越少。但每个周末,我都会回到父母家。吃过晚饭后,不论刮风下雨,我总是一个人默默地站在她家的楼下,遥望四楼窗子里那些模糊婆娑的身影,真切地感觉着她的存在,猜想她此刻的心情,而且每次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我在心里用一种她永远都听不到的声音和她默默交流,并倾诉着我的思念。有时,我会让泪水模糊了双眼。
后来,她嫁给了我的另一个发小。再后来又有了一个女儿,但日子过得一直都不是很好。打打闹闹不说,有一段时间他们又双双失去了工作。而且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事做。为此我感到很愧疚,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一块心病。总想当年如果不是我的懦弱,如果我娶了她,她的生活就不会如此不堪。在国内时,我曾几次劝她到我的公司上班,可她就是不肯来。我知道她是那种为尊严而活着的人,也许她会接受别人的帮助,但她决不想从我那里得到所谓的施舍。我想在她心中一定还有一个没有打开的结,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结,却让我百思不解。
每次回国,我都会带些礼物给她,但她也只是在其中拣一个最便宜的东西,礼节性地意思一下。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在同一个干休所里,而且我们的母亲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她每天去给她母亲做一顿饭,也会捎带着帮我母亲做些事。在我每天打给家里的问安打电话中,母亲也经常无意间提到她的名字。每当此时,我的心都会隐隐作痛。也许我娶了她并不一定比现在过得幸福,但人往往会对那些没有得到的东西耿耿于怀,总是偏执地认为那才是最好的,而且还会莫名其妙地产生出一些遗憾来。
直到现在,当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在生活中被挫折压迫得难以为继时,仿佛还能依稀听到她的声音:
“淘气的孩子将来都有出息,而且我就最喜欢淘气的孩子。”
每每此时,我都会觉得有一根鞭子在抽打着我灵魂中的软弱,让我想要停下来的脚步继续前行。。。。。。
初恋,是感情中的象牙之塔,纯美、无瑕。虽然它不一定是我们爱情的继续,还可能走向反面,但却足以让我们耿耿于怀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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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把女人比作一朵花,那么她就是污泥中干净的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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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把女人比作一朵花,那么她就是污泥中干净的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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