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ódios

  •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该赔偿金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公益诉讼起诉人发现,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先后非法购入多地新生儿信息3万余条,包括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为拓展婴童摄影业务,先后向李某购买并使用上述信息,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4月22日《法治日报》)

    新生儿信息被贩卖等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对此深有感触。比如孩子出生的消息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亲友,推销奶粉和月嫂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产妇和婴儿还没有出院,理胎儿头、做胎毛笔等生意就找上门来;婴儿稍大一些,影楼为孩子拍写真的计划已经做好并精准推送给了孩子父母,等等。很多人感到困惑,孩子的信息是怎么被他人如此快速掌握的呢?很多父母不堪其扰,要求整治这类行为的呼声一直较高。

    这起公益诉讼案不仅让人拍手称快,而且一些做法具有示范意义。假如让家庭单个起诉泄密者,就会面临孤掌难鸣和涉案金额不大等窘境。由相关部门和机构代理这些家庭展开公益诉讼,就可以集诸多零散小事为大事,诉讼的成功率显著提升。将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则具有将后端治理转化为前端预防的作用,这一新颖的做法同样值得推广。

    也要看到,此案除了要通过公益诉讼来追责,还应向前追溯,看看信息泄露的源头漏洞在哪。李某这个信息的中间贩子、摄影公司等信息使用者都得到了相应惩罚,但这不是终点,还应该追问,多地新生儿信息是怎么流到中间贩子手上的,如果是黑客侵入,就说明医院的信息平台存在漏洞;如果是内部人员贩卖信息,则说明管理存在漏洞,防范“内鬼”的力度要加大。

    此外,针尖大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风,病房里的床头卡、护士站里的住院患者信息栏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漏洞同样不可忽视。只有堵死这些漏洞,才能从医疗机构的源头堵死医疗信息泄漏的漏洞。

    在一些地方,贩卖新生儿信息已经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从前端信息收集,到中端转手贩卖,再到末端精准推送等,每个过程的分工极为精细,商业推广或诈骗的效率也很高,对此更应高度警惕。只有斩断这根链条的每个环节,才能达到治本之效。

    信息泄露成为新生儿的一份“见面礼”,无论从情感上还是实质危害上,均让人难以接受。相关方面应强化母婴信息保护力度,严惩贩卖新生儿信息的行为。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姜雪媛

    文案:罗志华


    编审:郑宗敏

  • 用“量子科技”种庄稼,就能实现增产增收?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调查》记者曝光的“量子”新骗术,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春耕农忙时节,一些商家在广大农村推销一种宣称可以通过量子技术给农作物种子赋能的高科技产品。商家宣称,用了他们的机器,不仅能给种子赋能,实现抗病抗灾、增产增收,生活中的各类物品都可以赋能:眼镜赋能度数不增、鞋子赋能脚步轻快、手机赋能祛除毒素……对此,中国科学院专家提醒,所谓在农业种子或者日常用品上使用量子技术,这是目前根本无法达成的,大家不要受骗上当。

    还记得披着量子科技外衣的“蒙眼识字”骗局吗?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量子科技赋能种子”与“蒙眼识字”本质上并无二致,都是打着高科技旗号收割“智商税”的骗术,都是不折不扣的伪科学,而且骗术非常低级、拙劣。

    量子科技是近年来备受瞩目的前沿科技,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但这并不意味着量子科技就能像某些商家宣传的那样,被轻易地应用到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其实,目前量子科技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集中在通信、计算和精密测量等领域,距离走入寻常百姓家,尤其是深入田间地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说白了,目前所谓的农业种子或日常用品上使用量子技术,纯属无稽之谈。

    类似骗局近年来屡屡出现。2021年3月,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仅在一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就涌现出两千余家各类“量子企业”,将量子力学原理与化妆品、农业、食品、服装、汽车等行业强行“联姻”,制造出令人眼花缭乱的“量子商品”,比如“量子鞋垫”“量子眼镜”“量子化妆品”“量子保健品”等。这些商品的真实效果无从考证,其背后的技术支撑更是无迹可寻。

    不难发现,那些声称可以用量子技术给农作物种子赋能的商家,实际上是利用了人们对高科技的敬畏、好奇和无知,进而坑蒙拐骗。同时,商家还利用了部分农民爱占小便宜的心理,第一年免费试用,尽量把面铺开;第二年“愿者上钩”,收割“智商税”。这实际上在赌一个概率,农作物产量有波动很正常,只要第二年产量提升,总有农户认为是量子赋能起了作用,从而吸引更多的人上钩。

    从报道看,这类坑农害农的“量子”新骗局,已在河南平顶山、黑龙江双鸭山、河北唐山等地冒头,须引起高度警惕。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斩断“坑农黑手”。另一方面,科普工作亟待加强,科技工作者、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应携手走进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科学知识,揭穿伪科学的外衣,让广大农民具备识别此类骗局的能力,让这些假技术、伪科学无处藏身。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姜雪媛

    文案:陈广江

    编审:郑宗敏
  • Estão a faltar episó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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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住上海的酒店,可以不用先刷脸了?据媒体报道,有旅客反馈,近期入住上海一家酒店,被告知已不再强制要求“刷脸”。如果酒店要为忘带身份证件的旅客提供便民核验服务的,应当明确征得旅客本人的同意。19日,记者多方核实,并经上海市公安工作人员确认,目前上海已在全市严禁酒店强制刷脸。另外也有消息称,湖北宜昌、浙江杭州都已经不再要求刷脸入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酒店强制刷脸,一直以来备受诟病。这首先让人疑惑的是,既然住酒店已经需要身份证进行核实,那么再度刷脸验证又有多大意义呢?这不仅造成了入住流程手续繁杂,也让人担心个人的生物信息是否会遭到过度收集和滥用。而且每一次住店就留存一次信息,这也导致留痕过多,万一某个环节发生网络入侵等情况,相关企业防备措施不足,泄露风险也极大。

    强制刷脸不仅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对于酒店同样是一笔负担。在今年全国两会之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就提交了《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其中指出酒店不仅要购买从数千到数万不等的终端设备,还要缴纳系统维护费用,“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从法律规章上来说,强制刷脸并无明确依据,相反禁止这一行为已经成了当前主流的立法趋势。2023年8月8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依据个保法要求,明确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还提出了“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另外,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在第21条中指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在身份证验证之外叠床架屋的刷脸验证,已经很明显属于一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理当在禁止之列。

    随着上海等地开始明确取消酒店强制刷脸,人们也希望这一新规可以迅速普及,成为全国的统一规范。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各地规定不一,那么人们在跨地域出行时极有可能频发纠纷。尤其是随着“五一”假期将近,届时必将迎来一个出行高峰,规则统一也应当提速。

    当然,在网络上也能看到一些支持“强制刷脸”的声音,认为这有助于防范违法犯罪,可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这种观点不能说毫无道理,但公共政策在施行必然需要对成本进行评估、对必要性进行界定。如果说,社会整体安全、现有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已经足够有效,那么强制刷脸带来的文旅行业整体成本上升,以及公民个人的生物信息泄露风险,自然就弊大于利,也不合时宜了。

    事实上刷脸在各地、各行业开始出现,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随着隐私意识的提升,社会已经开始对这一新技术进行重估,在效率提升和信息安全之间的权衡,人们明显在后者置入了更多的砝码。毕竟,生物信息是伴随一生、无法更改的信息,那么不必等到造成实际后果,仅仅是可能的风险隐患,就已经足以令人格外敏感。

    从这个角度说,酒店取消强制刷脸是一个结束,代表着一项不明不白、缺乏依据的要求逐渐消失;但这也应当成为一个开始,即今后在涉及生物信息的事项上必须十分审慎、克制,将刷脸这项技术重新关进法律规章的藩篱,将它始终限制在最小的、必要的限度之内。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姜雪媛

    文案:易之

    编审 : 郑宗敏 郑林(实习生)

  • 4月16日,有市民发视频吐槽称,在逛深圳的山姆会员店时发现,有三四名女顾客穿着鞋坐在通常用于放置商品的小推车里。他表示,该推车是购物时用来放置零食、水果、肉类等物件的,这种穿鞋坐车的行为缺乏公德心。自己原本选购了一车食物,但因为感到恶心,最终只购买了两双拖鞋。在向商场反映情况后,员工与涉事顾客进行了沟通,但未见明显效果。

    4月17日,山姆会员店对此事件作出回应,表示该行为不仅不卫生,还存在安全隐患,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但也表示,此类情况并不常见,一旦员工发现此类不当行为,将会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

    坐超市手推车这一现象,在生活中确实不常见,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时不时就能在网上看到类似的吐槽,有家长把大孩子放在购物车里推着逛超市,有男生推着购物车里的另一半转来转去,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视为文明素质欠缺。超市的购物车是用来购物的,尤其是山姆这样的生活超市,很多顾客都会购买鲜货或熟食,不管是大孩子还是大人,穿着鞋坐在购物车里都显得缺乏公德,对公共秩序和他人感受毫不尊重。

    坐在手推车里被人推着走的,一般是幼儿。超市的手推车大多由金属做成,一道道一棱棱也比较深,不适合坐人,坐着也并不舒服,可为什么总有人乐此不疲地上演这种“巨婴”式表演?

    一方面可能是受到影视剧的影响,有影视剧为了渲染生活化的浪漫,设计女性坐在推车里被男友推着在超市里快乐奔跑的情形,看上去很放肆、很洒脱、很美好,于是一些女性就想要体验这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宠爱”的感觉,跑到超市来感受一把。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拍视频打卡,短视频平台上经常会有某个场景或主题的“打卡”风潮,有时候看到别人这么做,觉得好玩有流量,就会跟风模仿,吸引人关注点赞。

    影视剧毕竟是虚构的,场景道具、灯光音乐是特别定制的,动作也是事先编排好的。看似随意的一幕,其实经过精心设计,至于这么做到底合不合理,做了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并不会拍出来。把影视剧里的动作生搬硬套进生活来,只会让旁观者觉得很滑稽。现实中的超市推车,承重力有限,孩子坐都可能有危险,何况是成年人?万一给坐垮了,现场丢人不说,还可能会受伤,还得赔偿损失,想象中的浪漫瞬间可能散成一地鸡毛。

    山姆会员店属于高端超市,一直以卓越的顾客服务作为卖点。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购物环境,对于提升顾客体验至关重要。维持一个文明良好的购物秩序,既能彰显品牌的调性,也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所以,经营者应该负责任地制止这种“巨婴”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让更多顾客舒心购物。如果说为了避免引发冲突,对类似行为视而不见,或只是浅浅提醒就睁只眼闭只眼,须知“巨婴症”可是会传染的,到时候满超市都是“推车人”,可就不好办了。

    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言行,不能只顾着自己快乐,不管他人的感受,甚至故意去破坏公共规则,文明是人最好的装扮,也是最为浪漫的生活态度,别坐在购物车里当“巨婴”了,站起来,体面点!

    主播 | 姜雪媛

    责编 | 傅铭途 李妹妍

    文案 | 闻仃

    编审 | 郑宗敏 董纪彤(实习生)

  •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国家推出残疾人保障金制度,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向政府缴纳资金。但一些个人和劳务中介公司,把残疾人证变成谋取金钱的工具,做成了一桩生意。央视记者在多地采访,揭开了用残疾证生财的真相。(4月8日央视财经)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享受优惠政策、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然而,部分残疾人证用于“出租”,变成一种生意,在这种生意中,出租证件的残疾人获得微薄报酬,相关个人和中介赚取了服务费,租赁残疾人证的企业获益最多。



    图/视觉中国

    以名义上任职于某科技服务公司的残疾人为例,虽然每个月都能收到2300元工资,但要转给介绍工作的中间人1700元,自己只留600元。而租赁残疾人证的企业,不用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节省不少钱。由此形成黑色链条。

    我国设立残疾人保障金的目的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即通过这种方式倒逼用人单位落实社会责任、帮助残疾人就业。而残疾人证“出租”现象,背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初衷,不仅影响到国家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认识和判断,进而影响到相关决策和帮扶,而且,残疾人保障金收入也因此减少,继而影响该保障金的支出保障事项。所以,“挂靠残疾人证”,对残疾人、社会和国家危害极大,不容忽视。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现象媒体多年前就有报道,且已报道过多次了,这说明出租、挂靠残疾人证较为普遍,但至今仍然存在,这种生意何时收手,仍是一个未知数。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

    首先,应该向残疾人、劳务中介、企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正如一位律师所言,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涉及逃税,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金额大小,会有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残疾人来说,如果涉及虚假用工,不仅要收回违法收入,还要面临罚款。对于黑中介来说,违法经营会被吊销执照、收回非法收入。如果负责人协同企业逃税、诈骗,也会构成犯罪。

    接下来,应该对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由于“租证”企业不需要残疾人真正去上班,所以,对聘用残疾人的企业突击检查,走访企业员工,调查残疾人工作监控,相信能发现真相。一旦发现残疾人假就业,就对相关企业依法追责,以查办个案发挥警示效应。

    另外,对网络上公开宣传类似“一站式残保金减免优化服务”的中介,进行全面清理,杜绝这种违法生意被公开宣传推广。鉴于残疾人证“出租”现象较为普遍,应当进行专项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能否利用新技术手段对残疾人证等各种违法“挂证”加强检测,也值得探索。

    据报道,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现象,一些地方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精准监督查办了不少案件,这类经验也可以借鉴用于对“挂靠残疾人证”的治理。总之,要用有效治理倒逼残疾人证“出租”生意收手。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谢小婉

    文案:苑广阔

    编审:郑宗敏 姚咏祺(实习生)

  • 在河北邯郸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害案发生28天之后,关于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追诉刑事责任的疑问,有了答案。据检方4月8日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已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过去二十余年来,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多次伴随一些恶性个案,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在各界的持续推动下,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这也是我国刑法自制定以来首次调低刑事责任年龄。

    由于刑事责任关乎被追诉人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的剥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一直是个敏感议题——古今中外概莫如是。一方面,低龄犯罪嫌疑人间或出现,且利用不到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因而有恃无恐的低龄凶手不时挑战社会安全底线,吁请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多次直达立法机关。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慎刑恤罚仍是现代刑事法治的主基调,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不仅需要社会多数共识,更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来确保精准打击、过罚相当。两相结合,方能有效弥补低龄未成年人故意钻年龄空子实施犯罪而法律却无能为力的缺陷,顺应多数人对司法正义的期待。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是基于“下调但严格适用”的原则进行了修订,明确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难看出,低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等特定罪名和特定情节,才能进入特别追诉程序。有别于其他年龄嫌疑人,要追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并不是要加重最高司法机关的业务范围,而是立法对追究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仍持有极为谨慎态度的程序体现。

    谨慎并不等于束之高阁。从心理上说,没有人希望看到所谓“低龄未成年人被刑事追诉第一案”,但当恶性案件发生之后,预防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在具体个案上已然失效,追责将超越慎刑恤罚,成为刑事司法正义的首要追求。

    2022年9月25日,甘肃定西通渭县一名13岁的男孩刘某,涉嫌残忍杀害一名8岁女童。两个多月前(2月4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刘某刑事责任。

    对照刑法,至少从新闻事实看,河北邯郸案与甘肃通渭案类似,均符合“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等多个关键要件。从时间上看,明显河北邯郸案在走完层报最高检审核核准程序上,较甘肃通渭案要快捷得多。这也意味着,追诉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嫌疑人,不再是孤例。

    依法追究低龄未成年人极端恶性犯罪走向常态化,这是立法的目的,也是司法实践的需求。两起案件给出的是同一个信号:年龄不再是极端恶性犯罪的避风港,“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低龄未成年人的“免诉金牌”。依法惩治低龄未成年人极端恶性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一道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过罚相当、实现正义是一种保护,是预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手段,对失足低龄未成年人形成了鲜活指引。一起个案,一次血的教训,较之法条宣讲,更能入脑入心,从而有效避免新的“低龄未成年人被刑事追诉案”。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谢小婉

    文案:王顾左右


    编审:郑宗敏
  • 这两天,话题“注销手机号等于出卖自己”,冲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热议。这个话题来源于安徽铜陵公安局民警发布的一条安全防范视频。视频中提到,手机号注销后,运营商会重新将其投入市场销售。如果不对支付宝、微信等软件进行解绑,新用户可以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老用户注册的账号,存在很大安全风险。(4月7日光明网)

    手机号早已不是单纯的电话号码,自身“捆绑”了多种网络账号,近年来凡是注册网络账号,都必须填写手机号码并且进行验证。用户注销手机号码一旦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埋下诸多隐患。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码号调整产生的码号资源,由通信管理部门统一规划,重新分配。这意味着注销后手机号可能重新投放市场,如果原用户账号不及时解绑将面临安全风险。

    从三大运营商回应来看,注销的手机号经过90天冻结期限后会重新投入市场,至于何时被新用户激活存在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手机号注销后只有90天的“安全期”,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新用户有可能利用这个手机号验证、登录原来绑定的账号,这给前用户的隐私安全、财产安全带来风险。之前乌鲁木齐市民李女士更换手机号后,旧手机号只做了注销处理,但未解绑支付宝,致银行卡内1万元被盗。

    而且已注销手机号未能解绑各种账号,也给使用该号码的新用户带来麻烦,比如在该手机号此前已绑定的平台无法注册。很多用户曾表示,二手号码为自己带来不同程度的烦恼,如登录上他人账号、收到他人验证码短信、不能注册App账号、看到前号主的隐私等。由此可见,注销手机号不能“一销了之”,而是要有安全意识,用户不但要及时解绑手机号确保相关账户安全,也不要给下一位用户留下麻烦。

    “注销手机号等于出卖自己”之所以冲上热搜榜第一,主要原因是注销手机号关乎安全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引起用户、电信运营商、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预防“注销风险”。从用户角度来说,最好是到电信运营商营业部让专业人员指导解绑手机号,也要通过工信部“一证通查”小程序查询需要注销的手机号已绑定的所有账户,然后彻底解绑。这需要手机号原用户增强安全意识。

    更重要的是,注销手机号涉及的电信运营商,要对用户安全负责到底。其一,在注销手机号的环节,要明确提醒用户注销时必须解绑该手机号已经绑定的账户,以降低风险;其二,将指导、协助用户解开手机号与其他账户的绑定,作为电话客服、门店客服的一项工作内容加以规范;其三,部分运营商推出手机号码在多互联网平台已注册信息的统一处理,值得全面推广。这是运营商善待手机号码原用户的体现。

    从监管角度来说,是否有必要将手机号注销带来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写入相关制度中,用来引导用户、运营商规范操作,需要思考。这既能保障手机号原用户账号安全,也能避免给新用户造成麻烦,以促进二手号码循环利用,电信消费市场规范发展。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谢小婉

    文案:冯海宁

    编审:郑宗敏
  • “大妈砸奔驰”事件迅即发酵,令人感慨万千。近日,河南一乡村小路上,一辆奔驰车被一辆电动车阻拦了去路,电动车主是一名大妈,只见大妈将奔驰车拦停后下车从地上抄起一块大石头就砸向了奔驰车。车主称不认识她,已报警,去派出所才得知车子压到她家蒜苗了。最新消息是,车主开启了直播,告知定损金额为3万7千多元,要求该咋赔就咋赔。这样的结果对农民大妈来说,无疑是噩梦一场。

    现在的结果是,车主要赔蒜苗钱,大妈要赔车损费。这确实是一个“公平”的结果,但是本身却充满了不对等性。“本来可以挣个一两百元,现在可能要赔两三万元!”

    其间的深刻教训引人探寻。

    从大妈愤怒的样子可以看出来,她为了自家蒜苗讨公道的决心很大。但是这个决心用错了地方,不要说赔上一笔巨款的后果,考虑到损坏他人财物5000元就可以立案,人们很难不为她的命运捏把汗。

    大妈一怒为蒜苗,这种冲动不可有、不该有。须知,在民间,素来敬畏生命和财产。无论如何,大妈都不该一言不合地砸车。拦车砸车,这种野蛮行为简直就是和自己过不去。这种行为已经违法,所激起的社会观感也非常不佳。人们很可能因此展开联想,形成对于一个地方的特别印象。

    此事究竟如何收场,引人打探。显然,自己种下的恶果,就得自己品尝。如果车主坚持赔钱,那么大妈遭遇重大打击的局面就很难扭转。据说大妈已经哭诉,请求车主原谅她。然而,围绕此事,即使人们心怀不忍之意,确实也无法要求车主改变立场。在法治社会里,我们终究还是要以法律精神来衡量民间的纠纷和冲突。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妈的悲鸣,也应该让更多人听见。

    从网传大片蒜苗被车辆轧坏以至于形成一条“路”的照片可以看出,车辆打此经过,把农民的地视为天经地义的路,已经形成一种惯性认知。即便涉事车主表示自己只是跟着别的车行进,没有注意到蒜苗,也不能改变其驾车参与了对于农民庄稼地的破坏的事实。

    图片上那些令人心悸的车轮印迹,和尘埃之下的蒜苗,令人不是滋味。笔者自小在农村长大,知晓农民种地的辛劳,也知晓农民怜惜庄稼的朴实情感,对于各种毁坏庄稼的行为非常痛恨。实际上,自古以来,在村庄,为了几株青苗而闹腾,绝不是夸张。如果有人在自家青苗地里开出小路,农民为之“拼命”的事也有之。总之,在青苗之上,有着农民对于收成的期许,也有着农民对于自身尊严的关切,并不是只拿“小钱”就可以衡量的。

    眼下的这个难以收拾的局面让人心情复杂。我们可以设想,大妈当然可以通过讲道理、索赔,来遏制开车轧苗的行为。但老实说,我很担心大妈在这方面的力量极其有限。我们不能排除过往大妈为之付出的种种努力,但显然,田地成“大路”的骨感事实,成为落实在大地上的一份羞辱,也一天天地加剧着大妈内心的愤恨。

    一些人感慨此地“民风彪悍”的时候,也不妨多想一想,这一切的源头在哪里?至于那种质疑大妈“种的不是地方”的理论,更不值得一驳。你不是大妈,焉知大妈的蒜苗种的不是地方?焉知这片田地影响到了私家车的行进?

    当下,为了行车方便,毁坏农民田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实中,诸如公园草坪、网红打卡地被车辆轧坏的报道也不断见诸网页。对于这些“野蛮的车轮”,人们当然不该以非理性的手段追责,但是人们也困惑于这个现实:究竟该如何遏制这种无德行为?

    或许,“大妈的愤怒”已成为一个反面教材,但这个反面教材,也揭示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困惑。尤其是,当“野蛮的车轮”的破坏性和赔付结果不匹配时,这种困惑还在不断加深。大妈的蒜苗地被破坏得满目疮痍,但破坏者付出的代价却是微乎其微的。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我们希望秉公处理“大妈砸奔驰”事件,也希望以此事件为契机,看到人们心中的那些困惑,从而以法治、规则和道义之力消解那些困惑。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谢小婉
    文案:伍里川
    编审:郑宗敏
  • 汽车内有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或儿童安全坐垫,关乎到儿童人身安全。由于儿童安全坐垫占用车内空间小,价格也便宜得多,所以,不少家长选择购买和使用儿童安全坐垫。然而,记者跟随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对儿童安全坐垫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20款热卖儿童安全坐垫无一合格。

    和儿童安全座椅相比,这种名为“儿童安全坐垫”的产品具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价格便宜。儿童安全座椅价格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但是这种儿童安全坐垫,便宜的只要几十元,贵的也不过百多元;二是占用空间比较小。车内空间比较狭窄,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以后,显得更加逼仄;儿童安全坐垫由于是紧贴在汽车后座上,占用的空间小了很多。

    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不少父母都选择以坐垫代替座椅。然而,媒体经过深入调查和检测发现,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保障儿童乘车安全上,却完全是天壤之别。更加严重的问题在于,这些儿童安全坐垫产品,要么没有任何标识,要么就是没有代表着“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CCC标识。这意味着,这样的产品,几乎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无产品”。

    更为严重的问题,则是由检测发现出来。测试显示,儿童安全坐垫的织带强度只有700牛顿左右,而国家标准是不低于7200牛顿;带扣测试强度只有400牛顿,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10000牛顿。这就是为什么在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碰撞试验过程中,碰撞瞬间产品从座椅上完全分离,整个假人直接飞出撞到了前面保护网上面的原因。这意味着,如果遇到真实车祸,车上的儿童大概率会飞出撞上挡风玻璃,导致伤残或死亡。

    儿童安全座椅,就是专门用来保护儿童安全的。一旦在行车过程中真的发生了导致车辆碰撞、倾倒、翻车等严重的交通事故,这就是保障儿童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万万马虎不得。而这些打着儿童安全坐垫名义出售的产品,却偏偏丢了“安全”二字,也就意味着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车内的儿童乘客将失去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更何况,所抽查的20款儿童安全坐垫均是热卖款,可以说,这种不合格产品卖出越多,对儿童安全威胁就越大。

    安全问题无小事,更别说是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了。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已将相应的专项调研报告呈送给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同时也将报告发送给了相应的电商平台,督促这些平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下架处理。

    从法律角度说,儿童安全座椅并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儿童乘车出行的必备设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而且,上海、福建、深圳等地的地方性法规也明确规定: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配套了罚款条款。换言之,以所谓“儿童安全坐垫”替代儿童安全座椅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面对一些家长以“儿童安全坐垫”代替儿童安全座椅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媒体,都应加强儿童乘车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对于安装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必要性的认识。同时,交警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倒逼家长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保障孩子安全出行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孩子乘车安全问题上,任何的侥幸心理和省钱省事的做法,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傅铭途 罗清峣

    文案:苑广阔

    编审:郑宗敏

  • 近日,哈尔滨发生了一桩奇事。一名男子花费15万元购买了一个私家车位,但该车位却总是被另一名白色SUV车主占用,几次沟通未果后,车位所有权人李先生请人用焊条将车位四周焊死。在被封堵2天后,白色SUV车主承认占车位不对,但表示“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我已经报警”,随后自行将焊死的围挡拆除,把车开走。
    若简要总结此事,可以概括为:别人讲道理时你耍流氓,别人上手段了你又开始讲道理。生活中,总有些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特别低,从媒体报道来看,李先生在把车位焊死之前,还曾用几个旧轮胎占住车位,结果轮胎却被移走了。同时,物业也协调过好几次,并且经物业了解,这位白色SUV车主是有租赁车位的,但依旧对李先生的车位“情有独钟”。有了这部分情节在前,很难想象白色SUV车主还好意思说出他人违法这番话。
    应该说,用焊条焊住车位的维权方式是比较适宜的。在其他一些强占车位的案例中,有车主气不过打砸强占车辆,显然过激,也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是更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常常需要赔偿损失。而焊住车位既不会侵害他人财产,又能起到警告作用,避免他人再次强占。同时,不同于用震楼器回击吵闹邻居的维权方式,焊住车位并不会对第三人造成影响,而是把矛盾纠纷控制在了当事人之间。
    从法律责任上看。白色SUV车主侵权在先,他强占车位的行为侵害了车位所有权人使用车位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本就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李先生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焊车位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没有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当然,白色SUV车主也有使用汽车的合法权益,所以他自行将焊条拆除,也无可厚非。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生活中,车位被强占维权起来较为困难,既不能对强占者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又要有效保证强占行为不会再次发生,如何适度处理的确并不容易。尽管有律师提出,业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在物业和警方的见证下,以拖车的方式进行自我的救济。但这种维权方式不仅耗时耗力,并且同样不能对车辆造成损害,而拖车费用在事后往往难以要求强占人承担。
    在汽车保有量逐步提高,而车位供给不足的大背景下,需要一套对强占车位者的治理规则。比如,在社会组织方面,物业是否可以将低素质车主拉入黑名单,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并由物业对低素质车主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等等。再比如,是否可新增一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屡教不改、恶意霸占车位的车主,设立从警告到罚款不等的处罚。
    强占车位事件近年来屡有发生,要实现较好的维权效果,首先个人要保持克制,其次规则应当进一步完善。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傅铭途 王隽杰
    文案:马佳一
    编审:郑宗敏

  • 2024年3月26日11时13分,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接报警称:一名五岁男孩郑某某疑似非正常死亡。接报后,文登分局迅速依法立案侦查,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石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同步商请检察机关介入。3月27日,办案单位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遗体进行法医鉴定,并通知死者亲属到场。


    男童生前图片/图源网络

    根据男童父亲的描述,陈某是其前妻,石某某为前妻的男友,男童父亲怀疑,男童是被两者虐待致死,到底是不是这样,唯有听取警方调查的结果。此类案件,无论是性质还是影响都十分严重,相信当地警方定能给出负责任的结论。而既然陈某和石某某已经被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很大程度上已经能说明问题。

    3月23日傍晚,男童从姥姥姥爷家被其妈妈陈某和一男子接走,走的时候“孩子还和姥姥姥爷挥手说拜拜”。23日至出事的26日,孩子一直和母亲陈某一起生活。其间的3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引人追问。对孩子来说,这无疑是生命中至暗的3天。面部毁容,耳内有血,头部有疱、脸两面被抓得坑坑洼洼、胸部被打了一个坑……这些情形足以说明,孩子活着时曾遭到了怎样残忍的对待。

    作为男童生母,到底是失手所致,还是丧心病狂有意加害,暂时不得而知。但考虑到她曾是某省级示范幼儿园老师的身份,人们对其职业素养和为人秉性产生浓浓的疑虑,并不奇怪。在她的身份符号上,暴力实施者和带有光环的教师,两者恐怕是难以兼容的。

    父母离异后,孩子陷入人生的动荡期,这已经是一种不幸,如再遭遇暴力对待,就更是痛苦。令人警惕的是,此类案件并不鲜见。例如,2019年6月,西安一名两岁幼童被母亲男友殴打致死。媒体报道指出,幼童死前遭遇了非人的折磨:踩踏、重摔、水淹、灌酒……而令人发指的重庆姐弟坠楼案,亦关涉婚变。

    针对此类恶性案件,依法严厉惩治,自不待言。此类恶行,践踏生命,败坏人伦,对施暴者处以极刑完全是咎由自取。也唯有对此类作恶者高悬极刑之剑,才能维持应有的震慑力。重庆姐弟坠楼案和西安幼童被殴打致死案,罪犯均被判处死刑,这对受害者亲属和公众来说,是莫大的安慰。

    但事后的惩治再严厉,也无法挽回逝去的可怜生命。如何对因家庭变故而陷入不测境地的孩子加大保护力度,这是一个沉重的课题。

    据报道,文登一案中,孩子判给前妻才一个月,其生父便知道前妻和她男友曾动手打过孩子。现在想来,这个情况算不算孩子发出的求救警报?可惜,无论如何,这个信号已经失落。我们无意苛责悲伤中的父亲,但是有理由提醒,对孩子来说,父母婚变后,无论判给哪一方,都不存在“完美”的结果。谁能想到,重庆那对姐弟,竟然会遭遇生父的杀机?

    长期以来,夫妇之争,往往集中于财产性问题。这也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只要财产问题解决好了,就万事大吉。殊不知,被父母婚变带入变局中的孩子,才是最该受到关注的角色。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童缺乏对带有危险性的环境说“不”的能力,他们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保护他们的任务,只能交给他人。而显然,在婚变刚刚出现之后,孩子的处境往往最为敏感、最具隐患,此时此刻,孩子的亲人理应保持高度警觉,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必须加以关切甚至警告,乃至为此重新审视抚养权。与此同时,掌握了孩子抚养权,并不等于可以“独占”孩子,而是应以更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另一方提供基本信息,并对合法探视权予以开放。文登一案中,孩子的生父多次要求探视孩子被拒绝,这是极不正常,也极不公平的。事实上,危机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逐步放大。(作者系资深媒体评论员)


    主播:姜雪媛
    责编:傅铭途 罗清峣
    文案:伍里川

    编审:郑宗敏 郑林(实习生)

  • 据媒体报道,3月23日,河南新乡,一位985本科毕业生应聘胖东来没进面试,引发网友热议。当事的女应聘者表示,胖东来招聘太卷了,自己专业对口,也有3年行业工作经验,没想到面试都进不去。胖东来客服回应:女孩工作经验不符,挑选时优中选优,不能说人家不优秀,只能说有更合适的。通过的209人也还需进行面试,还要再筛选下去一部分人。


    图源/视觉中国

    985本科毕业生未能进面试,不少人感慨,招聘实在太卷了。这一观点迎合的还是“唯学历”“唯名校论”。在笔者看来,此事不能说明招聘更卷了,而是表明有些用人单位已经不是按学历选人才,而是按是否适合选人才。这正是破除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的努力方向。

    有人一看985本科毕业生都没进面试,就条件反射般想到,就业竞争太激烈,想象能面试的都是哪些名校毕业的“大神”。如果209名入围面试者,全是985高校毕业生,还可以说这是招聘太卷,但事实并非如此,209名入围面试者中,非985本科毕业生大有人在。这就不能说是学历内卷,而是表明企业在招聘时,并没有认为985毕业生就拥有入围复试的优先权。

    这是积极的用人导向。近年来,确实存在有的用人单位提高招聘学历要求的情况,就连一些门店服务岗位都提出高学历要求,而这些岗位从服务内容看,根本就不需要应聘者有那么高的学历。这就属于盲目提高学历要求,一方面会给社会传递强化学历的用人观,另一方面也并不利于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高学历人才到门店服务岗位,有不少并不胜任,而且也不稳定。企业就是招聘“管培生”,也不能首先看学历,而要看其潜能,能否将其培养为企业未来的骨干管理人员。

    就此而言,985本科毕业生应聘胖东来未能进面试,给大学毕业生就业和企业选人,都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近年来,有不少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一直未获得面试机会,就质疑是用人单位在进行学历歧视,而从求职者简历所反映的能力与经历看,未获得面试机会的主要原因,是能力和经历不符合招聘单位的要求,学历并非主因。

    这要求应聘者对自己有合理的定位。包括名校毕业生,不能认为自己去应聘基层岗位是“降维打击”“十拿九稳”,如果不能展现给用人单位适合基层岗位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价值观,高学历者并不会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而用人单位招聘适合的人才,就应该看淡学历,而更强调应聘者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这也是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的关键所在。

    从求职者能力与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匹配角度看,985本科毕业生未进复试,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倒是不看能力是否和岗位需求匹配 ,就让名校毕业生入围复试,并以此标榜自身招聘的吸引力,以招到多少名校毕业的高学历者作为招聘政绩,才是值得警惕的。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谭洁文
    文案:蒋理
    编审:郑宗敏 姚咏祺(实习生)

  • “机票酒店都退得很爽快,就是卡在了大麦。”近日,广东娟女士(化名)发帖求助,自己花980元购买了3月17日某歌手演唱会门票,因父亲突然去世到不了现场,申请退款时却遭遇重重波折,不但被平台要求提供“你父亲已经去世”的死亡证明,后又被告知即使带着证明也无法办理退款。

    都什么年代了,退一张演唱会的门票竟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并且,即便有证明也不能退?更让人震惊的是,从媒体梳理的情况来看,这样的奇葩现象并不是个案,类似的“退票难”问题很多消费者都遇到了。如在某投诉平台上,有网友在2023年12月1日发文“父亲车祸去世,要求大麦全额退款演唱会门票”,至今未得到解决。而据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2023年报道,300多名市民爆料退演唱会门票遭拒,大麦客服称“人没了”也不能退。

    客观说,与其他行业的门票或订单相比,演唱会门票确实有一定特殊性,即它一般更具有“转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从打击倒票黄牛的角度,售票平台对一些演唱会门票,尤其是热门演唱会门票实施更严格的退票制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完全无视消费者退票的权利。要知道,如今一张演唱会门票动辄大几百甚至上千,部分消费者因为突发情况不能使用,乃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情况。如果连最基本的退票权利都没有,这显然不公平。

    事实上,这方面也早有政策明确要求。去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规定,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很显然,即便“人没了”也不能退票的霸道做法,不仅显得不近人情,也明显与相关规定存在抵牾,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按理说,在实名制购票的情况下,要甄别哪些是个人正常退票需求,哪些是“黄牛”倒票行为,并不难。比如,借鉴机票和酒店退费机制,实行不同时间段的阶梯式退费模式。同时,开通人工退票渠道,以便有特殊情况的消费者申诉便捷退票,这些都能够有效压缩“黄牛”的空间。但大麦网的做法,几乎就等于是“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事件被曝光并引发舆论关注后,平台又很快介入给予了退票处理,这种看碟下菜,需要消费者“闹”来解决的经营者心态,显然不是一种正常现象,无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对平台的公信力、社会形象,都非好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数据显示,大麦网在国内演出票务市场中的占有率一度达到80%,可谓妥妥的头部企业。坐拥这样的行业地位,本该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积极示范。而现在却反倒在退票问题上搞“霸道”作风,俨然也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对这样的行为,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进一步厘清其中的边界,为消费者撑腰,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正面引导。

    在当前提振消费的大背景下,演出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突出的意义。其中,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是重要的一环。这事关放心消费环境的打造,也关系到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各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都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无论如何,让消费者能够正常退票,这不该再是一件难事。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谭洁文

    文案:朱昌俊

    编审:郑宗敏

  • 当手机达到使用寿命,或者不能满足我们需求时,就会被淘汰,变成废旧手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数据显示,目前一部手机的平均寿命在2.2年左右。我国废旧手机存量超过20亿部。该协会研究数据还显示,手机废弃后,约54.2%被消费者闲置留存,只有约5%能够进入专业的废旧手机回收平台、“以旧换新”活动等回收渠道。(3月10日《燕赵都市报》)

    “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已经成为共识,手机废弃后普遍被消费者闲置留存,自然是一种资源浪费。据报道,一部手机的配件中有超过60种材料,包含金银钯铑等多种稀贵金属,据估算,每吨废旧手机可提炼约200克黄金、2200克白银、100千克铜。大量废旧手机被闲置留存“吃土”,就成了放错地方的“矿产资源”。而且,手机材料中有包括汞、铅、镉等重金属在内的多种有害物质,废弃后如果进入土壤、地下水中,在生态系统中累积,就会带来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



    图/视觉中国

    对于越攒越多的废旧手机,绝大多数消费者其实不是最想闲置留存,而是想通过某种正规渠道回收,并不在意回收价格,也不是没有便捷的回收渠道,比如手机厂商“以旧换新”、废品回收人员的沿街收购等。只不过,大家最在意废旧手机的数据安全性难以保障,存在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个人隐私泄露,以及投资理财、手机银行、支付类软件被破解等问题。正如一位消费者所说,即便是格式化处理或者恢复出厂设置,把废旧手机卖了,也难保不被专业人士恢复数据,“扔了、卖了都觉得不安全,只能放在家里‘吃灰’了”。

    要想促进废旧手机回收,急需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既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又能为环保作贡献,显然是消费者乐见的。因此早有专家建议,针对废旧手机回收环节中涉及隐私信息销毁的部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全国性的法律规范,明确回收涉及个人隐私电子产品的经营者在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而且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数据清理效果达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为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废旧手机回收尤其需要突出生产者责任,手机生产者(包括连带的销售商)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保障数据清理效果,更关键的是,手机生产商对自己出产的手机知根知底,拥有回收利用的先天优势。2015年6月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早就明确指出生产者在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具有主导作用。当废旧手机回收省去众多的中间商,直达生产者,消费者无疑会少些顾虑。

    手机生产者还可以通过销售商,向用户充分解释说明手机回收时的清理机制和原理,创造机会邀请大家体验先进的清理技术。这些均可以促进废旧手机回收。总之,只有提高消费者对废旧手机回收的信任度,才能提高回收意愿。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王隽杰

    文案:何勇海

    编审:郑宗敏 董纪彤(实习生)

  • 近日,“不小心拍到语文课本封面”话题刷屏网络。有网友将自己拍摄的风景照套上语文书封面模板,毫无违和感的“混搭”让人直呼“适配度拉满”。随后,天南海北的各地网友纷纷进行二次创作,将自己拍下的山川美景装入“语文书”封面,以此来寻回课本里“诗和远方”。多地文旅部门也借这种方式推介各地的秀美风光,让每处风景都灵动起来。(3月12日《台州晚报》)

    北京故宫、杭州西湖、安徽黄山、南京长江大桥、济南大明湖…… 装入各地山川美景的“语文课本封面”何以刷屏,并引来跟风自制潮?首先,它们戳中了许多人的青春记忆,勾起了许多人的回忆。近年来,本来就有不少人喜欢晒小时候的老课本,“回忆的游丝在纸张间穿行,我似乎又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而装入山川美景的“语文课本封面”,则是用另一种方式唤醒藏在课本里的记忆。有网友如此说,“‘一不小心拍到语文课本封面’后,才让我发现,语文课本早就在学生时代带我行了万里路,但当时只忙着埋头苦读,刷题‘赶路’,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如今亲眼看过了不少祖国美景,才更体会到了‘语文’的浪漫。”


    图/央视新闻

    其次,这种创意切中了人们对家乡、对祖国美景的热爱。去年暑假,“跟着课本去旅游”悄然兴起,不少家长带孩子奔赴全国各地,实地感受课本里描述的山川美景、文化古迹。“我站在高山之巅望黄河滚滚奔向东南。惊涛澎湃,掀起万丈狂澜。”“在华北平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那就是白洋淀。”“云冈石窟的造像气势宏伟,堪称公元5世纪中国石刻艺术之冠。”这些中小学课本中描绘的或优美或壮阔的场景,展现着祖国各地颇具特色的文化和旅游资源。

    实际上,可以写进语文课本的山川美景、文化古迹数不胜数,都配得上“框”进语文课本封面,或被写进课本。网友自制“语文课本封面”,已延伸到自制“历史课本封面”“地理课本封面”等,这一自发的网络创作活动展现出网友对家乡、对祖国山川美景的热爱。就像一位网友的评论:“我们热爱山川,就像鱼儿热爱海洋,就像雄鹰依恋天空,就像鸟儿眷恋森林……”那种热爱是发自骨子里的。

    此外,让山川美景跃上“语文课本封面”,是中式美学的独特浪漫,诗意十足、国风浓郁。有的还把山川美景的静态照片配上音乐,剪辑出会动的“语文书”。这样的创意表达方式迎合了年轻人的口味。近年来,不少年轻人开始主动接触传统文化,既向传统文化寻找浪漫,也从中寻找精神力量。而一些传统文化项目为“争宠”于年轻人,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的表达形式呈现,使自己“潮”起来,给年轻人以新鲜感,年轻人便亲近之、乐享之,这是可喜转变。自制“语文课本封面”其实是这种风潮的延续。 教育专家认为,语文的功用既在课本之内,更在课本之外对美的感悟和善的传递,包括教育孩子热爱祖国大好河山。期待更多山川美景以“语文课本封面”的方式记录和展示给更多人,期待多些自制“语文课本封面”这样生动的文旅宣传,让更多人感受到祖国的地大物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增强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王隽杰

    文案:针未尖

    编审:郑宗敏 姚咏祺(实习生)

  • 近日,“点读机女孩”高君雨自曝患罕见脑瘤,引发大众关注。高君雨社交账号更新多条视频,记录治疗经历,但因视频中出现人物的穿着与季节不符被质疑是库存视频。3月11日,记者发现,“点读机女孩”多个社交媒体账号评论区限制留言评论。3月11日17时59分,@高君雨 微博母亲发声称,系签约公司发布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问题”,已与公司交涉决定停止发布相关视频。3月11日下午,高君雨签约公司杭州豁然开朗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公司相关部门肯定会进行处理。

    在发布的视频中,相关人物居然身穿短袖短裙,与实际天气状况下的人物衣着完全不一致,这种违背常理的内容发布确实令人惊愕、难以接受。“签约公司”以这种方式进入公众视线,何止尴尬?



    图源网络

    由于涉事公司尚未对网民发声致歉、付出应有代价,此事件也就谈不上“收官”。而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也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毕竟,到了事情不可收拾时才回应质疑,也折射出某种散漫心态。正如一位网友质疑的:为什么事情发酵了才出来发声,要是没被网友发现,这件事是不是就这样不了了之?网友有这种情绪,非常容易理解。

    涉事公司何以如此值得探究。据高君雨家人透露,高君雨的肿瘤是良性的。现实中,患上良性脑瘤的病人并不鲜见。笔者亦有至亲曾因类似病情接受开颅手术,虽不免“大动干戈”,也伴有相应风险,但正如主刀医生当时所开导的,这种手术在业内多被视为“寻常”之事,不必过度紧张。对此类病情和手术加以关切,当然是人之常情,也是权利使然,但伦理和法理的边界仍是不可逾越的。

    观察涉事公司所为,往轻里说是做事不认真,犯下低级错误,往重里说,是为了某种利益不惜玩弄“技巧”。看上去他们并没有假造病情和治疗情况,库存视频也的确取之于实际场景,但这种把去年的手术说成正在发生的事情,故意制造高君雨病危的假新闻,堪称恶劣。如此愚弄千万网友,使之错付真情,不仅伤害了网民的心,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实不可纵容。

    按理说,此类手术的费用是很多家庭可以承受的,作为有着签约公司支持的公众人物,自然不难应对相关费用压力,也就不存在利用这一病情博取同情、唤起资助的必要性。问题在于,当事人将相关事务交给签约公司负责,就已经造成漏洞。

    涉事公司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更深层次原因恐怕在于,他们不想放过这一上佳的炒作机会,既让“点读机女孩”受到更多人关注,保持曝光度,也让本公司提高知名度。毕竟,能不能“炒作”和造热点、善不善于“借力打力”,也被业内视为一种能力,这对公司开掘更多“业务”大有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点读机女孩”并不是第一位被裹入低级营销漩涡的知名人士。例如,据羊城晚报报道,2011年,秦海璐主演的某电影正在全国上映,当时有爆料称,秦海璐与老板男友好事临近,更有某媒体称其“疑似有孕”,随后秦海璐方表示为某片的宣传公司制造的一系列假新闻。近年来,利用短视频平台摆拍、造假的现象频频出现,更是引发公众的愤慨和忧虑。今年2月,在“秦朗作业本”事件中,所谓的“秦朗舅舅”大蹭热点,一度公然摆拍、开启直播,骗得网友关注。

    相对而言,背后有公司支持的炒作乱象,更有组织性、操控性,“冲击力”也更强。此事件再次说明,遏制低级营销冲动,荡涤任性炒作风气,还网络一份清净,刻不容缓。有律师认为,MCN机构作为运营方,有义务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对于这家MCN机构来说,如果其违法行为被证实,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刑事责任在内的多种法律制裁。这一说法,与《互联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据此,不仅该公司需要给出一个交待,监管部门也有介入调查、依法处理的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可以想见的“炒作红利”,当事人应该保持清醒头脑,绝不可自视“利益共同”,以防止被炒作者利用。毕竟,一旦“点读机女孩”和其母亲对这种炒作伎俩是事先知情的,那性质可就变了,也就难以自脱责任。(作者是资深媒体评论员)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王隽杰

    文案:伍里川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编审:郑宗敏

  • 这么大的车只能一人一座,大过年的堵一大片人在公交车站。”近日,长沙市民蒋女士发文表示,她所乘坐的星通3路公交车不再允许站立乘车,导致不少乘客不能及时坐上车,等待时间很长。

    等了半小时,公交车来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开走,因为车上已经坐满了人……春节期间,不少长沙市民都遭遇到这种窘境,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长沙市推行的一项新规:长沙县城乡公交车辆“一人一座一带”告知书显示,城乡公交车辆必须满足“一人一座一带”方可参运,且车辆座位满员后,不再搭乘乘客。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允许站立乘车是执行上级部门的文件,是“为了安全”,目前暂定“一人一座一带”的规定到3月5日,3月5日之后“说不好”。保障乘车人的安全无可厚非,不过,相关的时间限制却令人感到大惑不解:3月5日,正是今年春运结束的日子。换句话说,不允许站立乘公交车的严格规定,仅限于春运期间。这岂不是一大怪事?

    众所周知,公交车的设计本来就考虑多站位多载客,座位普遍较少。在节假日等出行高峰,鼓励公交出行可以有效缓解拥堵,因此,各地都会在春节前夕发布公交便民利民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中,严格要求公交车“一人一座一带”,不仅是在为公众出行制造障碍,而且直接“劝退”了不少想要出行的人——不少年轻人因不堪忍受无休止的等待,无奈选择了打车出行,很多老人只能在公交站苦苦等待,有的甚至等了一两个小时。

    春运期间,公众出行需求较大,公共交通本就承受压力,对于城乡公交来说,“僧多粥少”的矛盾难免会更加突出。从安全角度看,减少乘客站立可以降低发生意外的风险,这也是“一人一座一带”的意义所在。不过,从效率的角度看,公众的出行需求不应该被漠视,提高安全保障也不应该以减少供应的方式来实现。如果不能尽量满足公众实际需求,禁止站立乘车难免会被理解为强人所难,由此不仅消弭了制度善意,而且势必会引来质疑——那些无视公众实际需求的严格规定,到底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还是仅为了便于管理?

    据报道,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春运期间客流情况,动态调整运力,尽量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这才是平息此次风波的关键所在,落实“一人一座一带”,需要针对不同公交线路做出不同安排,而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事关公共利益,安全与效率对于公交车来说同等重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升出行效率,才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出行需求,进而最大限度赢得理解和支持。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傅铭途 罗清峣
    文案:赵志疆
    编审:郑宗敏 陈韦希(实习生)

  • 2月16日上午,自称为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丈夫的微信用户,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与其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称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随后,上海市某中学回应,涉事教师予以停职,已展开调查。


    图源/网络

    八卦立刻上了微博热搜。角度很多,有人说是美好的爱情,有人说这是禁忌之美,有人批判女老师,有人批评女老师的丈夫。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毕竟,马克龙,爱上大自己24岁的女老师时,也才17岁。

    社会讨论没有标准答案,但法律有标准答案。

    在司法实践中,十四岁是一个门槛,如果成年女性和不满十四周岁男生发生性关系,就涉嫌猥亵儿童罪。男生已经16岁,根据流传的情况看,女教师并不存在暴力、胁迫。所以,从法律法规上看,女老师违反了职业道德,但并不涉嫌违法犯罪。至于男生,在任何意义上都只是犯错,不涉及违法犯罪。

    另一个更明确的法律答案是关于隐私权的问题。在流传的PDF文件中,女老师的老公,实名点出了未成年人的名字与照片,且流传极广。这是明确的侵犯隐私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或许有人会说,他们犯错了,就没有隐私权。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自然人包括违法者在内,都享有包括隐私权在内的多项基本权利。这意味着,无论个人是否违法犯罪,他们的隐私权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当然,女老师的隐私权,或许存在争议。因为会有人说,老师是公职,老师对学生是基于权力关系,这类行为应该受到公共监督。

    但是,此事件中未成年人隐私权的答案是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个男生只是犯错,其隐私权是完整的,受法律保护的。

    一般来说,都会认为,女老师基于权力关系、年龄、更成熟的心智,是这场事件的主导者,男生是受害者。女老师的老公,也遵循这种政治正确,他公开的是“自己的妻子出轨男学生”,而不是男学生引诱了自己的妻子。那么,未成年的男生,作为一个受害者,显然不应该受到女老师老公的公开社会处刑,被社死。女老师老公点名并曝光相片,引发的网暴影响,要持续多年。这是对一个未成年人的二次加害。

    这类花边新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法律的视角,从来都不应该被忽略。犯错的人要承担后果,侵犯隐私的人,也应该承担法律后果。这才是法律的公正。对于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相关部门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尊严,不屈从于某些错误的舆论。

    另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也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可以要求删除相关内容,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主张赔偿及赔礼道歉等。至于现在传播的各个平台、机构新闻媒体,在这一点上应该都不会犯错,有打码、匿名等措施。

    毋庸讳言,在当下的舆论中,也有人并不认可法律思维。他们认为男生不是受害者,而是对女老师的施害者,或者,是一个心智成熟的和女老师平等的个体。他独自,或者和女老师一起,侵犯了女老师老公,侵犯了一个男性的“领地”。公开进行社会性处刑,这是一个男性对另一个男性的报复。但是,这个观念,没有法律支持。这是一个前现代的观念,是一个物化女性的观念。

    社会观念,是一个网络。每一个观念节点,都潜移默化,不动声色地牵动整个社会观念的大网起起伏伏,前进或后退。于是,在每一桩花边新闻中,在每一场热搜中,人们默默的塑造着自己的未来。

    (作者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专栏作家)


    主播|姜雪媛

    责编|傅铭途 罗清峣
    文案|刘远举

    编审|郑宗敏 刘家希(实习生)



  •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的吴女士经历了一场预订“机票+酒店”套餐后的退款风波,她1月14日花1601元在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机票+酒店”套餐后想要取消订单,却发现1200元机票费用不能退,吴女士反映,自己订票时,根本没看到不能改签、不退机票钱的提示。

    随后,吴女士在其他订票平台搜索了同一家航空公司、同路线、同时间、同时包含机票酒店服务且价位同为1000余元的航班,订票页面的退改规则均显示:退票遵照阶梯式手续费率。


    图源/视觉中国

    吴女士的遭遇,抛出了一个直指当前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和航空公司服务质量核心的问题:当消费者权益遇到此类退改规则时,何为公平?何为合理?

    吴女士的经历,至少有两个值得质疑之处。吴女士称,订票时没有获得相应提示。这就说明,在消费者预订服务过程中,有关退改规则的提示不够醒目,甚至隐晦难察,使消费者在无法及时获知重要信息的情况下,被迫承担全额机票费用的损失。

    显然,相关航空公司与平台方不能以“已经提示”为由推卸责任。对于重要信息的提示,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情。弹窗、加粗、多次确认等环节的缺失,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蒙受损失,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明目张胆的剥夺。

    另外,相较于其他平台明确公示的阶梯式退票手续费率,这种“一刀切”的全款不退做法,是否合理? 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航空公司要合理确定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要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即根据不同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等,设定合理的梯次收费标准,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该订票平台和航空公司并未遵守这一规定。

    订票平台和航空公司从这一事件中,似乎获得了“小利”——1200元机票费,但就此失去了吴女士以及众多消费者的信任。未来,吴女士及其他消费者,还敢在这家订票平台和航空公司订票么?

    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才是企业赢得市场的长久之计。阶梯式退票收费规则或订票“半小时犹豫期”等措施的缺失,反映出企业服务意识的淡薄和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这场看似微小的个案纠纷,实则是对整个行业服务理念与规则制定的一次深度拷问。吴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据媒体报道,一名旅客投诉,她准备购买1月13日从墨尔本飞上海的机票,由于看错了时间,错买成1月30日的机票。她在1月1日发现错误,立刻联系航空公司要求退票。距离1月30日整整提前一个月,不会影响机票销售,但航空公司仍要收取她约1500元的退票费,而她的机票全额仅1800元人民币。

    消费者的权益不应成为企业牟利的牺牲品,而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春运已至,无数的人们开始了回家之旅,我们期待相关企业和部门能够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从制度设计层面着手改革。相关部门加强对航空和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台更加明确、合理的退改签指导意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企业也应当自我反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提供安全、便捷、公平的出行服务。

    当然,这一改革和完善,不应止于春运,而是要以更为人性化、公平合理的航空、铁路、公路等退改政策,作为企业日常服务的核心,来温暖每一位消费者的旅程,相关行业也唯有如此,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赢得信赖,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而类似吴女士这样的坚持与发声,是推动这一变革不可或缺的动力。(作者是资深媒体评论员)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谭洁文
    文案:毕舸
    编审:郑宗敏 刘家希(实习生)



  • 近日,有关网约车运营的话题引发关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决定,从2月4日起恢复浦东机场区域内网约车运营服务,市民乘客可通过各网约车平台在浦东机场区域内预约用车。此前,因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引发热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鼓励网约车司机前往枢纽站场接单。北京市交通委也明确鼓励网约车参与场站交通保障。

    春运期间,机场等枢纽场站客流很大,对网约车需求明显增加。但几天前上海网约车却被禁止在浦东机场区域揽客运营,让人费解。与此形成直接对照的是广州和北京,如广州方面明确表示,2024年春运客流大幅增加,为加强接驳换乘服务,将协调网约车平台加大信息推送力度,鼓励网约车司机前往枢纽站场接单。

    禁止与鼓励,让北上广成为舆论焦点。虽然说每个城市“市情”不同,但在春运期间应该大同小异,比如枢纽场站都会有不少乘客希望乘坐网约车出行,网约车司机应该都享有在枢纽场站揽客谋生的权利。然而此前上海浦东机场,想乘坐网约车出行的乘客却无法实现,而网约车司机想在浦东机场揽客却被禁止。

    至于为何发布该禁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给出解释: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就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此次禁令只是重申该规定而已。同时表示,浦东机场巡游出租车运力供应非常充足。即禁令不影响机场乘客出行。

    换言之,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显然将网约车的市场份额留给了巡游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自然欢喜,但对网约车司机是否公平,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按说,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的两种公共交通工具,其市场地位应当是平等的,有关部门应一视同仁,不该区别对待。

    有意思的是,同在上海同为枢纽站场的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却没有禁止网约车。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虹桥枢纽出于“因站施策”的考量,目前试点引进网约车服务作为运力补充,满足市民旅客的出行需求。由此看出,上海网约车在枢纽场站像“二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么被直接禁止揽客,要么作为一种运力补充。

    坦率说,此前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不妥。其一,影响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公平竞争,损害网约车司机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其二,损害了乘客合法权益,即不能选择网约车只能选择巡游出租车,由于网约车存在“一口价”“优惠券”,比出租车便宜,禁止网约车揽客可能增加乘客出行成本。其三,涉嫌垄断。

    众所周知,行政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法重点“反”的对象,该法专设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反观2016年的上海规定,以及此次禁令,明显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所以,上海恢复浦东机场区域内网约车运营服务,是及时正确的纠错。无论从维护乘客权益角度来说还是从保障网约车司机权益而言,都该鼓励网约车参与春运场站交通保障而非“离场”。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主播:姜雪媛

    责编:张齐 谭洁文

    文案:冯海宁

    编审:郑宗敏 郑林(实习生)